还有一些“惜败”的案例,评委的点评也十分精彩,尽管文章很长了,还是分享给大家: 案例:星巴克“用星说”: 蒋美兰:造就高度Action(O2O、业绩、平台关注、话题)且能保有品牌Branding的形象
虽然很多商家都在大量制作VR内容,但是他们的内容并不能多平台通用,用户又不可能去为了某些内容去购买多套VR设备。 顺着这个思路,分众传媒首先进入王功权的视野。作为从创业公司走出来的一位过来人,火山就亲历了一些看似“梦想”,更似“妄想”的发展规划,在这里跟大家分享两条感触颇深的妄想: 妄想一:两年内,我们要吃下1%的市场 我们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国内尚处起步阶段,同类竞品比较少。 网龙以游戏起家,早年卖掉游戏网站17173给搜狐,又19亿美元高价将91无线卖给百度,现在又在全力孵化华渔教育,或许有一天照旧会将教育业务卖掉。 张颖:把碗寄给了我,我还是非常感动。
但目前很多电商只是打出口号,并没有真正实施。
只要与影视有关,吴奇隆多多少少都会涉足。
罗振宇有一句话很有意思,他说如果用户消费内容的形态改变,那么内容本身的呈现和版权形式也会改变。